根据《防灾科技学院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管理办法(修订)》(防科发人〔2020〕84号)、《防灾科技学院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操作方案(试行)》(防科发人〔2020〕85号)、关于修改《防灾科技学院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条件(试行)》的决定(防科发人〔2021〕27号)、《防灾科技学院专业技术人员转系列评审职称管理办法(试行)》(防科发人〔2019〕129号)、《河北省高、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(试行)》(冀人社发〔2019〕28号),经学校校务会、党委会审定通过,报中国地震局备案,现将评审、转评、认定与初聘结果进行公示,如对以下人员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、来访或书面形式向防灾科技学院人事处(010-61596030)或纪检室(010-61596110)反映。以书面形式反映应署真实姓名。公示期2023年3月29日-2023年4月5日(五个工作日)。
具体名单如下:
一、评审通过人员
专业技术二级岗位(1人):沈军
教授(4人):孙珍军、李峰、李艳平、杨伟超
副教授(12人):苏畅、李静、刘子心、孟娟、王素敏、钱安、常晁瑜、张伟、张瑞蕾、李恩庆、李晓丽、陈海君(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)
实验师(1人):付聪
工程师(2人):刘晓莉、牛焱
二、转评通过人员
教授(1人):谌华
副教授(2人):张丽、许志河
讲师(2人):王必任、张静(电控学院)
三、认定通过人员
讲师(3人):尹承锐、闫粉粉、穆如旺
实验师(2人):钱建秀、刘雪凌
馆员(1人):郑惠中
助理研究员(1人):赵楠
四、初聘通过人员
助理实验师(10人):焦轩凯、刘学伶、王宽、沈小琳、张瑶、刘慢慢、陈宁、杜春雷、赖山东、郭艳红
研究实习员(3人):苏沨翔、姚鹏、王丽丽
助理工程师(1人):牛婷婷
人事处
2023年3月29日